桃園機場噪音防制經費補助95年爆發「裝假冷氣A錢」弊案後,航空站年年修改申請書格式,守法民眾抱怨連連,包括申請資格、噪音分級、發現金等爭議,都留給機場公司傷腦筋。
桃園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分1至3級,橫跨大園、蘆竹、中壢、林口,每戶最高可獲4萬、8萬、16萬元不等補助,第二輪只補助防音窗、空調、吸音天花板與壁面、開口部消音箱及相關房舍整修,排除84 年前的老房舍及房屋違建,現場審查從嚴。
立委陳根德說,弊案導致政府嚴格限制申請資格,卻形成「苛政」與「便民」拉鋸,11月國營機場公司成立前的過渡時期,只能沿用現行方式,但更多民眾質疑,屆時的標準在哪?
大園鄉長張建隆坦言,第一輪作業認定的確「寬鬆到無政府狀態」,鄉間不難發現豬舍、倉庫也能裝冷氣、防音鋁門窗,連刷油漆、蓋陽台都補助,廠商、官員貪汙加上民眾曲解補助美意,導致「空殼冷氣機拍個照就能領錢」。
機場噪音補助爭議從不曾中斷,光是噪音防制區劃分,大園鄉「唯二」未列入的北港村、五權村民就抗議「一鄉二政」,質疑權益被排除。
已被劃分的也不見得認為公平,和平村長梁垠錄說,村子上空有2個航道,航機起降頻率最高,卻只列第二級。
南港村長簡雲霄說,噪音感受因人而異,監測值不可能絕對客觀、公平,問題永遠吵不完。
94年後遷入噪音防制區的上千新住戶也不滿被排除,「不在房屋內的時間,生活同樣受噪音汙染」。
「給現金」可能是各界唯一共識,梁垠錄主張飛機吵到人卻對房屋補助,應現金補償戶籍在大園、有房屋的民眾;準大園鄉長呂水田認為,節省作業時間、避免虛耗公帑及人力審查再生弊端,只有發現金。陳根德說,現金能自由運用,較不會浪費。



